有关公布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》的公示

  有关公布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》的公示

北证公示〔2021〕35号

  为了更好地标准北京证券交易所(下称本所)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定编和公布,本所制订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》,现给予公布,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配件: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.pdf

  北京证券交易所

  2021年11月2日

(文章内容来源于:北京证券交易所)

文章内容来源于:北京证券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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