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公布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》的公示
北证公示〔2021〕35号
为了更好地标准北京证券交易所(下称本所)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定编和公布,本所制订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》,现给予公布,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配件: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——季度报告.pdf
北京证券交易所
2021年11月2日
(文章内容来源于:北京证券交易所)
文章内容来源于:北京证券交易所翰邦教育 https://www.szhksh.com/